《云南省努力成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16條重點措施》政策解讀
- 時間:2021/4/14 14: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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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云南省努力成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16條重點措施》(以下簡稱《16條措施》),對2021年云南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工作重點進行明確,積極推動相關工作取得實效。現對《16條措施》進行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堅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云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為主要依據,結合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提供的2021年度生態文明建設重點工作,起草了《16條措施(征求意見稿)》。經征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意見,并經中共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2021年第17次會議審議通過,修改完善形成《16條措施》。
二、總體考慮
《16條措施》的起草主要遵循兩個原則:一是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將筑牢西南生態安全屏障作為重大任務,明確3條重點措施予以推進。明確了全力打造“動物王國、植物王國、世界花園”生態品牌的重點措施。對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時關心的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工作,也著重明確了具體目標和主要措施。二是緊密結合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將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作為打造云南生物多樣性世界名片的重點措施推進,動員各成員單位齊心協力做好籌備工作。結合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將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作為深入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
三、主要內容
《16條措施》主要包括6個方面共16條重點措施。一是健全生態文明建設制度體系,包括強化法規制度的引領和約束、加強地方標準的編制和修訂;二是筑牢西南生態安全屏障,包括打造云南生物多樣性世界名片,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全面推進國家公園建設;三是深入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包括彰顯優勢壯大綠色產業、深化綠色發展的引領作用、發揮綠色金融的支持作用;四是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包括扎實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加強資源循環高效利用;五是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包括強化環境污染防治、確保一江清水出云南、加強環保技術支撐;六是全面推進美麗城鄉建設,包括深化美麗城鄉建設示范、不斷優化城市人居環境、深入整治農村人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