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農業產業化經營協調領導小組關于申報第十五批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的通知
- 時間:2020/9/18 17: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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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農業產業化經營協調領導小組關于申報第十五批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的通知
各州、市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實施意見》(云發〔2020〕1號)要求,為加大龍頭企業扶持力度,推進我省農業產業化發展,決定開展第十五批云南省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必須具備綜合實力較強、聯農帶農作用突出、履行社會責任好等條件,具體要求遵照《云南省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云農企〔2017〕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基本標準執行。
二、申報程序
申報程序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一)企業申報。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企業所在地的縣級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州、市級審核。州、市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并依據《管理辦法》確定的基本標準和條件,對申報企業材料進行審核。
(三)行文上報。經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州、市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名義正式行文上報省農業產業化經營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并附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
三、申報材料及時間
2020年10月20日前將以下紙質材料1份報省農業產業化經營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州、市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正式推薦文件。文中請詳細說明申報的過程和做法、企業的有關情況,并附申報省級重點龍頭企業匯總表(附件1,同時報送Excel電子文檔)。
(二)云南省第十五批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申報書(附件2)。申報書填寫內容要與相關證明材料保持一致,并需登錄云南農產品加工網在省級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平臺注冊錄入信息。
四、有關要求
(一)嚴格遵守相關紀律和規定,不得泄露認定的有關信息,做到公平認定、廉潔認定。
(二)龍頭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
聯系人:省農業農村廳鄉村產業發展處 向湉湉
電話:0871-65749556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萬華路169號
郵編:650224
郵箱:ynxzqy@126.com
附件:1.申報省級重點龍頭企業匯總表
2.云南省第十五批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申報書(模板)